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3浏览次数:389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工作即将进入网上报名阶段,针对我校学生,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二、遴选对象: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 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1.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本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本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

      详见留基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

 

五.申请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对应的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为5月和7月。

 

五、其他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基委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咨询:国交处王老师6165506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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