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直属系、处、合作科研教师:
本着加速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满足英语教学、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培训、学科建设及合作科研的需求,一年一度的外籍(文教)专家聘请工作开始进入物色人选、申报计划阶段。请2011-2012学年欲聘外籍(文教、科技)专家的二级学院、直属系、处、合作科研教师根据教学、科研需求,物色人选,于5月底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后报校领导批准。如用人单位确无聘请渠道,并确需聘请外籍文教专家,请将欲聘外籍(文教)专家人数、专业、国别等要求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聘请(注:科技专家和专业专家必须由本部门物色人选)。
短期聘请或接待短期、合作办学、顺访外国专家2011年的接待计划尚未上报的单位,务必于外宾来校前至少一个月将邀请外国专家计划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交处报校领导审批。如需学校向外宾签发邀请信的,请在聘请或接待短期与顺访外国专家申请表中注明。
如到期未将2011-2012学年欲聘外籍(文教)专家计划和短期、合作办学、顺访外国专家2011年的接待计划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将被视为本年度无聘请计划或不需聘请外籍(文教)专家。
外籍(文教)专家聘请表、短期与顺访外国专家申请表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中下载。填写并经本部门审核后按时间要求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E-mail:shiep_wsc@163.com)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