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6月22日 (第三批)。
根据沪外专
[2012] 2号《关于开展2012年“外专高端人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学科建设并紧密结合落实085工程,积极申报上海市“外专高端人才”。具体申报标准及申报要求请参见(沪外专[2012] 2号《关于开展2012年“外专高端人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上海市教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物色人选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下各附件已发至相关二级学院院长及外事联络员邮箱。
附件:1、《关于开展2012年“外专高端人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