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际交流计划规范化管理,统筹做好2025年国际交流工作,现就我校2025年度国际交流计划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
1. 因公出国(境):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在读学生因工作或学习需要,由国家、上海市或学校派遣出国以及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行公务,如开展学术科研交流、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赴国际学术组织履职、访学等。拟参加的国际(港澳台)学术会议,须为各专业委员会所属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并确保参会任务的实质性和必要性。
2. 国际会议:由我校主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年会、研讨会、论坛等会议,包括线上、线下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的国际会议。举办国际会议应坚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原则,切实把学术质量和学术水平放在第一位,注重会议征文和优秀论文交流。
二、报送对象
1. 2025年度计划因公出国(境)的教职工及学生;
2. 2025年度计划主办国际会议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处。
三、报送原则
1. 国际交流计划应涵盖2025年全年。全校各单位按照“集体研究、预算先行、因事定人、务实高效”的要求,根据本单位2025年国际交流合作的重点任务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科学制订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国际会议计划。
2. 各单位国际交流计划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相关会议研究决定方可上报。国际交流的任务要明确具体目标,出访人员要少而精、身份与任务相符,杜绝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照顾性出访。出访经费要列明来源、金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 各单位编制国际交流计划前,请认真阅读《上海电力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上电外〔2022〕5号)(网址:https://fao.shiep.edu.cn/9a/e5/c1471a236261/page.psp)。计划主办2025年度国际会议的单位,请认真阅读《上海电力大学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上电外〔2023〕2号)(网址:https://fao.shiep.edu.cn/9a/e6/c4564a236262/page.psp)。
四、报送方式及时限
1. 师生个人及学院团组出访计划由各学院集中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 职能部门出访计划直接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 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7日前将已汇总的《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度学生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附件2)Excel版和盖章版的彩色扫描件PDF版通过OA邮件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熊欢欢老师;
4. 预报2025年度由上海电力大学主办的国际会议,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7日前将《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度主办国(境)外会议情况预报表》(附件3)Word版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版的彩色扫描件PDF版通过OA邮件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熊欢欢老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传达到人,认真研究制定2025年度国际交流计划。
联系人:熊欢欢
联系电话:021-61655061
联系邮箱:xionghuanhuan@shiep.edu.cn
联系地址: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17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附件: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度学生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度主办国际会议情况预报表.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