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核算和国(境)外票据换算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浏览次数:3088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外事业务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因公出国(境)费用核算和国(境)外票据换算业务办理地点与时间通知如下:


业务事项 1:因公出国(境)报销外汇核算

联系电话:61655061 熊老师


业务事项 2:国(境)外票据外汇核算

(包括论文版面费、润色费、海外专家机票费等使用外币结算的费用)

联系电话:61655061/61655063 熊老师、张老师


地点:临港校区图文信息楼 1017

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 13:3015:30


备注:

1. 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受理此项业务;

2. 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因公短期出国(境)费用核算模板及填写示例(附1、附2和国(境)外票据货币换算(附3),按要求填写,经办人需本人签字后,在受理时间前往国交处办公室进行核对,审核期限一周;

3. 各教职工办理因公出国(境)费用核算须同时交还因公护照,并提交出访报告电子版。

4. 汇率请参照http://www.boc.cn/sourcedb/whpj/

  

  

附1:因公短期出国(境)费用核算表.docx

附2:因公短期出国(境)费用核算填写示例.pdf


附3:国(境)外票据货币换算(含填写模板).xls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