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外事业务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因公出国(境)费用核算和国(境)外票据换算业务办理地点与时间通知如下:
业务事项 1:因公出国(境)报销外汇核算
联系电话:61655061 熊老师
业务事项 2:国(境)外票据外汇核算
(包括论文版面费、润色费、海外专家机票费等使用外币结算的费用)
联系电话:61655061/61655063 熊老师、张老师
地点:临港校区图文信息楼 1017室
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 13:30—15:30
备注:
1. 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受理此项业务;
2. 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因公短期出国(境)费用核算模板及填写示例(附1、附2)和国(境)外票据货币换算(附3),按要求填写,经办人需本人签字后,在受理时间前往国交处办公室进行核对,审核期限一周;
3. 各教职工办理因公出国(境)费用核算须同时交还因公护照,并提交出访报告电子版。
4. 汇率请参照http://www.boc.cn/sourcedb/whpj/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2月8日